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哪个承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哪个承担?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营养费
  
  (七)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九)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中,损坏车辆在修理期间给汽车所有人造成的合理交通费,由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但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有还有其他赔偿费用,应要求全责方及时承担。若发生纠纷,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济体的经济活力。因此,打击操纵市场证券罪是一项重要工作。可是,仍有很多人对于该罪......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不管是客运还是货运,这些需要取得了一定资质之后才能做,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运营,此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要是......

·一、交通事故车伤不理赔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车伤不理赔应该怎么办?1、由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时,可以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2、起诉经过调节后,仍然没有达成协......

·交通肇事逃逸会进行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会进行拘留吗?1、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

·法律上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吗
      法律上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吗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是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发生情形来进行责任划分的。而且这两个险种在购买时,保险人......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两次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这个由主审法官掌握,但不能超过时限。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

·请问交强险有误工赔偿么?
      交强险可以用来赔付对受害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亡种种情况。由于误工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当然也是属于交强险赔付的责任范围之内的,下面......

·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为了更好的对事故做出处理,此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对受伤的人进行专业的伤残鉴定。此时就要先确定交通事故......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若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话,此时做出的赔偿项目显然就与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不同,具体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相信您都知道针对......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您都是知道的,只要是在买东西的时候都会缴纳一定的税务的,特别是价格较高的就会缴纳更多的税款了,现在很多的朋友都是买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