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提到诈骗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吧。现实中,比较常见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等其实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具体手段,而此时在达到了规定的定罪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因此说到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其实是分为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那究竟关于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诈骗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诈骗罪。一般以2000元以上为标准。根据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如果是尚未达到法定数额,则可能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对于一般的诈骗行为,如果此时没有满足规定的定罪标准,则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自然也就不能对其作出刑事处罚。不过此时并不代表不处罚,毕竟诈骗行为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此时的处罚往往是治安管理方面的。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类犯罪......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刑事应当回避情形主要有哪些
      刑事应当回避情形主要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

·杀人一定会处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是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的犯罪,对其适用剥夺生命的刑罚,自古以来都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实践中杀人一定会处死刑吗?另外现实生活中......

·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陌生人打电话来推销产品,这时候我们会很气愤的质问对方你从哪里得到我的电话号码的。其实,这些都是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的后......

·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判刑多久?
      犯集资诈骗罪判刑多久1、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

·犯罪预备阶段被迫放弃会如何处罚?
      犯罪预备阶段被迫放弃会如何处罚?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

·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条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

·犯罪未遂论中主观未遂存在吗?
      犯罪未遂论中主观未遂存在吗?一、犯罪未遂论中主观未遂存在吗?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在民事案件中,为了保证案件正常审理,一般都需要证人到场作证。但在其他案件中,对于被告等犯罪嫌疑人,法律明确规定了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