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
在众多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件中,总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为了避免此种情况,需要事先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那么,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
一、新增条款
1、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
3、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 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本条规定了部分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时效规定》第一条仅规定了部分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时效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 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4、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5、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6、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二、有变化条款
1、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总则》有三点变化:一是诉讼时效期间改为三年。二是取消了一年诉讼时效。三是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增加了知道义务人)
2、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 不可抗力;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本条与之前的规定相比,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时间与事由没有变化,只是导致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有变化,之前规定是“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耽误多少,补多少”,最多补六个月; 现在的规定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一律补六个月。
三、无变化条款
1、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这一条与《时效规定》第5条相同。
2、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时效规定》第二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与《时效规定》相同。
《时效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4、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简单来说,民法总则因为所规范的行为众多,在对于一些具体的内容时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但是对于诉讼时效这一问题,民法总则直接规定了诉讼时效的具体执行内容。
·是否可以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
是否可以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指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
·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
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利用职位之便施行违法的行为,其中就有关于挪用公款的事件。可能您对于此类问题的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刑九挪用......
·公司法人欠了别人的钱应该如何是好
公司法人欠了别人的钱应该如何是好公司法人是每一个公司都有的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一般来说,既然能够担任公司的法人,说明该人的各项要求都是符合我......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
·现在借条的监管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吗?
现在借条的监管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吗?资金监管人不同于保证人,如果仅约定资金监管人负有监督款项使用、归还的责任,但监管人无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小的时候老师就教育我们要遵守承诺,否则就可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成年后,我们更要履行自己承诺,否则就不仅仅是要承担道德责任了,还可能会被追究......
·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否返还?
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否返还?一、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否返还合同协议解除后,款必须返还给对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民间借贷每月2分利合法吗
不合法。民间借钱利率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的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民间借贷2分半利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故其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