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是什么?
  
  我们知道很多大型的假设工程需要竞标的方式来选择建造商,这样的方式就可以选择价格最低质量最好的建造商来建造,在选择的时候不是随意选择,对于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有严格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能够顺利完成,那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招投标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
  
  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
  
  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
  
  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 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
  
  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二)招标
  
  1、所有招标项目均由经营部负责。各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报经营部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经营部决定自主采购或招标采购。
  
  2、对于确定招标采购的,由信息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实施细则,发布招标信息。
  
  3、投标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4、经营部与技术部共同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
  
  5、经营部组织初审,技术部、信息科、生产计划部相关人员参加审定。
  
  6、由经营部牵头,前款规定的各部门参加组成评标小组,完成开标、定标。所有参与评标人员要认真负责,保守机密,违反者视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7、招标结束后,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8、所有工作程序都应有文字记载、收发记录、交接记录等,以便责任的划分。
  
  第二章 合同签订权限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经办人必须严把合同内容关、合同文字,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 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合同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签订购买材料和其它经济合同前,必须对市场进行大量的调查,做到“货比多家”,心中有底。
  
  第四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权限及流程
  
  1. 由合同经办人统一使用《合同审批表》,并附合同草案,进行申请。
  
  2. 合同签订权限及流程:
  
  合同金额1000元及10000元以下:
  
  经办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批准 → 财务部经理批准 → 经办人负责合同签约
  
  合同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经办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总经理批准 → 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签约
  
  3.合同盖章时,经办人须按《公章使用登记表》的要求进行登记。
  
  4.所有签订的合同公司至少留存原件两份:一份部门保存,一份交
  
  财务部。
  
  附表13:《投标审批表》
  
  附表14:《合同审批表》
  
  附表15:《公章使用登记表》
  
  我国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始终放在第一位,在我国出现过很多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例,因此近几年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保障工程质量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出问题。
  
  


·什么是广告发布合同
      什么是广告发布合同一、定义广告发布是指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各种广告媒介将制作好的广告作品刊播、播放、设置、张贴、宣传......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违约金如何处理?合同无效违约金的处理原则是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条款约定,依然是无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而在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之后,对劳动者而言,自己的利益可以说......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说到赔偿肯定是因为一方不履行合约导致产生违约条例的一种赔偿行为,他主要是合同生效之后,双方的关系就变成了债权人和债务人......

·对方不履行时,如何实现合同继续履行原则
      对方不履行时,如何实现合同继续履行原则您在与他人交易时都可能遇到过对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此时的我们如何才能有效的依靠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继续履行......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生活中,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由于时态的发展或者交易的需要,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例如一般......

·意向性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意向性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意向性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意向性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意向性合同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意向不属于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约人要约和承诺人承......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拆迁代理合同怎么写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拆迁代理合同怎么写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编号:法专字()第号甲方(聘用方):乙方(受聘方):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

·合同书没有签字一定不成立吗
      合同书没有签字一定不成立吗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都签字盖章之后,那么才会成立生效。但有些时候可能出现即使在合同书上面签字了,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