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保护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关于遗产继承,想必我国公民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可以由夫妻之间或者子女之间来进行继承。并且在我国遗产继承法当中,其实针对遗产的继承顺序也是有规定的,夫妻双方之间可以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无效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保护?
  一、无效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保护?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继承法上,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然就不是合法婚姻,而且自始无效。此情形下,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处理。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作为非婚生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按照我国婚姻法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自然也不享受遗产继承法上的相关规定。因为我国遗产继承法上的继承顺序是以有效婚姻为前提的。不过即使是无效婚姻,但是无效婚姻的子女是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的。
  
  
  


·父母财产继承法最新版本继承顺序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一、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被继承人去世后不算社保算遗产,社保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是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的。在遗产继承中,有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

·遗产分割年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分割年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遗产分割年限的法律规定是三年的诉讼时效。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意外身故保险费是遗产吗
      意外身故保险费是遗产吗一定情况下是遗产。根据《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

·保险里的法定继承人是怎样的
      保险里的法定继承人是怎样的如果保险单上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只能给指定的受益人,继承人不能再继承。如果保险单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由法定继......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

·什么是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注意什么?
      子继老,孙继子。这是中国的传统,也是当代中国继承法对于继承的简单理解。但是当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后实际继承遗产前死亡了,该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了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