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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处理好离婚财产分割这件事,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重中之重。很多情况下,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有贷款尚未还清,而房产分割中会涉及到房子的过户问题。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还有贷款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子过户还有贷款怎么办?
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 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 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三、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对房产分割的,主张房子产权的一方,在拿到房子后还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当双方离婚房子过户还有贷款时,可以到银行申请变更主贷款人,将其变更为离婚后房子的产权人。或者双方用共同财产提前还贷,这样就可以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了。办理过户的时候,要用到身份证、房产证及离婚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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