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在一个公司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公司的法人他能够代表公司从事一些活动,但是有的时候需要变更公司法人,为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从这个意义上讲,股份的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来完成的,是以股票的形式出现的。由于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腮,所以股份的种法律行为。转让人和受让人买卖股票的行为均是出于双方自愿,但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股份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交易场所包括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关于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上市公司股票的转让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目前,我国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两个,一个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另一个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股份转让还可按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交易。为确保股份依法有序转让,确保股份的自由转让.由国务院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出让人格转让股票的意见记载于股票的背面,并签名盖章和注明日期。记名股票的受让人还必须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即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票上和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违反此项程序的股票转让,对公司没有效力。因为如果不依法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公司的股东名册没有变更。股权就没有真正转移,公司股东应享受的一切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为有效,股票受让入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陈。记名股票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即不予办理股票转让过户手续,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按照该规定执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行为简单,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愿一致,由股东将股票交付受让人后即发生股票转让的法律效力。首先如果是强制变更公司法人的话,需要对原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免职书,同时需要对现任法人的任职书。同时在这边还要提醒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某种程度上需要负责,因此不能够随意进行变更。
  
  
  


·公司变更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公司变更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公司变更指的是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

·企业入职材料具体有哪些?
      很多人觉得只要在企业应聘上了,那么就一劳永逸,没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只需要等上班便可以了,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应聘上了一个企业之......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一般来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周转的情况,故而是需要采取一些办法进行融资的。企业法人从事......

·2023注册公司法人要到场吗
      注册公司法人要到场吗?注册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到场,有委托书和身份证证件即可。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应该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

·传统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传统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的区别是什么?现在一些港口、机场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都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这样的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企业很难依靠自身力......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白手起家”成现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

·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亮点解读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亮点解读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企业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司法的规制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变化,法......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并购的概念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出了依靠自身的经营优势,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有序运行离不开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