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权人申请进行商标续展的,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而获得续展的商标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那么您知道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吗?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分析。
  一、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二、注册商标的续展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
  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商标到期后没有办理续展,可能将自己已经具有品牌的商标拱手让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后,再花高价钱买回来。商标专用权人应当在续展期限内,及早办理续展事项。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
      关于专利产品生产合同违约的行为有哪几种?专利合同是一种专利的代表,专利的产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作为依靠的。这其中还有个人知识产权和个人......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

·我国规定的专利有哪些种类
      我国规定的专利有哪些种类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

·商标侵权零售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零售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6条第3款之规定,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有二: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

·如何认定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如何认定商标的恶意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

·商标变更和转让可以同时吗
      可以。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两个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

·转让著作权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著作权属于什么收入就是应该按照特许权适用费缴纳个税的,著作权转让不算财产收入所得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注册商标相近算侵权吗
      商标近似会构成侵权的。用近似商标一般来说,在进行注册的时候,商标局就不会对其进行注册通过。因为近似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区,导致对本来就......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