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如今能够比较做到完善的自我管理,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公司法。除了对公司有反垄断法以外,另外公司在日常的竞争过程当中,也不得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损害公司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此条规定即为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意思是指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同类营业性质的商业活动,目的是禁止董事、经理利用其职务,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法》第61条第2款规定:“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此款规定的即是公司董事、经理的禁止自我交易义务。
  
  二、竞业禁止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禁止的种类
  
  在商业秘密的竞业禁止保护中
  
  竞业禁止的种类包括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和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两种。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竞业禁止。对于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各国的认识上不尽一致。
  
  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其民商法律的规定,经理人、代办商、董事等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而对于一般的雇员是否以及如何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每个国家的规定不同。例如,德国认为,雇员对其接受的劳务应当向雇主报告,不得违背忠实义务收受贿赂或者从事对雇主不利的事情。日本法律对于一般雇员的竞业禁止未作规定。我国有关法律对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主要是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
  其实我国公司法当中的竞业禁止,主要是针对董事长或者经理等这些高层管理人员。因为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一般情况下比较大,但是竞业禁止就是针对公司董事或者经理禁止自我交易义务,不能以自己的权力来对公司的一些利益造成损害。
  
  
  
  


·公司无偿使用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
      公司无偿使用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确定方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随着经济化的发展,各类企业形式层数不穷,物业管理企业就是众多企业当中较为普遍的一种,由于其特殊的经营方式,物业管......

·新公司入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新公司入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在网上查询这家公司是否正轨:因为现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纯粹的就是私自开设个......

·广州市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我国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受各地区域性因素影响而略有不同,比如广州地处沿海城市,因为企业类型复杂多样,所以五险一金也因企业性质不同因而缴纳比例各......

·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济发展的好处有哪些
      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济发展的好处有哪些?为了减轻自己在意外事故发生时的负担,很多人都会会购买各类保险,不同的保险的风险不同,投保人所能享......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基金经济在现今可谓是炙手可热,有人将自己手中的资金投入基金公司,也有很多人选择注册基金公司,用股权投资的方式集......

·股东要求看对公账户可以吗?
      股东要求看对公账户可以吗?一、股东要求看对公账户可以吗?股东可以要求看对公账户,股东行使查账权最基本的程序,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要......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是规定公司的包括设立解散和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任何一个公司都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注销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注销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股权转让不管是在公司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首先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其次,因为涉及到金钱的往来,那么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