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间借贷是否合法一、民间借贷是否合法呢?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1、借贷关系的合法性民间借贷是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的市场行为。出借人将自己的资金借于他人,是对自己财产的处分,目的是获得利息收益;借款人为生活、生活经营目的借取他人资金,也是为便利生活,发展生产的需要。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2、借贷利率的合法性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如果利率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限度,超过的部分同样不予保护。上述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民)发[1991]年21号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因此显而易见,如果你咨询的借款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可以理解为高利贷,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依法不予保护。放高利贷是有风险的,贷款人可拒绝偿还,那么放高利贷就需要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来维持,这种方式大多数是违法的,量刑也应该参照放贷人的手段,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会比较重,其他的会轻些,但要看具体的行为。二、民间借贷简介1、含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2、特点:及时、简便、灵活3、订立协议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已经是被国家认可的行为了,但是必须是合法的借贷关系及合理的借贷利率,即不能用于非法的事情上和不能超过银行利率太多。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民间借贷的介绍,如果您要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讯息,可以在线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

·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
      一、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也构成行贿罪,因为行贿罪是行为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就构成行贿罪......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

·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流程是什么?
      买房子贷款买,是现在很多人的选择,办理房屋贷款有很多种,当然我们要先去办理他项权利证,之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房屋贷款,那么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发行公司债券的股票有什么影响
      发行公司债券的股票有什么影响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在当前社会都是非常常见的,许多人在有闲钱对这方面有些了解的话都会选择购买入账,虽说存在一定的盈......

·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不受牵连?
      一、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不受牵连?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到牵连,《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

·可以毁约合同的免责条款情形有哪些?
      可以毁约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
      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就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债是最有强制力的方式。......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般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承担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承担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