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签订信托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方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目前签订信托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方面?
  
  信托对于广大的富裕阶层或中产阶层来说都颇为流行,为此类人群解决了诸多的财产继承及理财困扰。所以签订信托合同变得越来越普遍。那么,目前签订信托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方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基本释义
  
  (一)概念
  
  对信托合同中有关词汇进行限定和解释。
  
  (二)信托目的;
  
  (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受益人事项:
  
  受益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受益人的范围(受益人为多人时的分配方案、各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的比例);
  
  (五)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属资金信托的,应载明信托资金的币种及金额。属其他形态信托财产的,应载明其数量、价值、购置成本、帐面价值、市场价值、评估价值或信托当事人认可的其他公允价值。
  
  (六)信托期限;
  
  (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
  
  (八)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者安排;
  
  (九)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十)受益权的转让及条件、有关限制和程序等等;
  
  (十一)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十二)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本部分内容应当在信托计划中已经明确,信托合同中可以简化处理。
  
  (十三)信托终止原因及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包括清算等);
  
  (十四)信托事务的报告;
  
  (十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十六)风险的揭示;
  
  (十七)信托财产损失后的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
  
  (十八)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十九)受托人辞任(职责终止)事项及新受托人的选任;
  
  (二十)信托计划书与信托合同的关系;
  
  信托计划书成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为信托合同的补充。同时合同签署后签署的书面文件作为信托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其他事项。
  
  二 、注意事项
  
  信托合同书作为正式的法律性文件,是受托人与委托人,委托关系正式成立的标志。对于信托合同中有的内容,在信托计划书中已有,而信托计划书成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为信托合同的补充也具有法律效力。在信托计划书中已有的内容,就无需过多一一关注。
  
  重点要关注的有第二和第四条受益人事项(主要是多受益人时需要关注),第十一、十三、十六和十七;其次还有关注下第十八、十九以及二十一的其他事项。要搞清楚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是如何界定和核算,以及要对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做详细了解;然后重点要对风险的揭示、信托财产损失后的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和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详细了解,知道可能存在什么风险,投资者是否可以承受,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购买该款产品;最后还要对受托人辞任(职责终止)事项及新受托人的选任以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解。
  
  总而言之,信托合同是分类签订的,对于不同种类的合同,注意事项也会有所差异。但主要内容基本不变,包括信托的风险、投资者承受能力以及违约责任等。如果还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合同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合同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一、合同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合同诈骗立案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撤销案件。即使双方私下已经解决了,但是人民法院也不会......

·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定解除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中已告知抵押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中已告知抵押适用吗不包括;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

·合同毁约邮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合同毁约邮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合同毁约邮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以下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1、起诉。起诉......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它与代位权一起构成债的保全制度的两种方式,后逐渐为两大法系所继承。保全撤销权是指债......

·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多少一、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

·最新钢材贸易合同范本
      最新钢材贸易合同范本2017最新钢材贸易合同范本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为合同生效时间,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合同的......

·怎样申请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
      怎样申请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意外需要申请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的签订都是为了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这也意味着合同一经签订即代......

·合同违约解除规定
      合同违约解除规定合同违约解除规定一、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

·解除合同使用诉讼时效是否存在
      解除合同使用诉讼时效是否存在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