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观念开放,选择以各种经营为目地的公司开办发展,《公司法》就是为了公司合法的运作应运而生,也规范了公司法人的民事行为。那么,《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中的半数与过半数,通常存在与公司股东大会票数决议,过半数是指票数超过百分之五十,半数是百分之五十本身。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综上所述,股东大会通常是以票数的绝对优势通过某一决议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一般是由董事召集、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可以由其他负责人主持。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区别是以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本身作为半数与过半数的分界线。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是什么上市公司其实应该更深谙金融市场的经营法则才可以,其实在任何一个国家,只要公司能够上市,那么本身公司在经营过......

·企业拆迁应该选什么?安置补偿还是货币补偿?
      一、企业拆迁应该选什么?安置补偿还是货币补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企......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一、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

·公司注册时间及其步骤?
      公司注册时间及其步骤?我们会发现,现在很多大学生在校的时候就开始创业了,虽然创业的项目多种多样,规模也不尽相同,但是前提大体都得先注册一个公司......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今时代的人们,对于保安押运肯定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的武装人员对银行的现金或者一些......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各个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各个公司的创建下有所提高,但诸如此类的犯罪几率也有在提升,所以法律制定相关的公司法约束......

·一、上市公司老板离婚财产规避的方法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老板离婚财产规避的方法是什么?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来处理,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持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专卖、变卖或处......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现代公司制度自诞生后,一直不断完善发展。合伙公司对于新兴企业都是您选择的一种方式,可以让有经济能力的人和有思想作......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赔偿?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支付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合法裁员是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对于股东的问题我们您肯定是非常的关心,因为我们现在在公司中上班的人有很多,对于公司高层方面的事情多多少少我们都是......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内容是怎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