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建筑工程,相信普通公民在建筑工程面世以后,最关注的就是其美观度和使用性。但是作为建筑方和开发商来说,最最重要的还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们外来人员看来,谈到建筑工程质量是比较简单的好像,其实要想把控好建筑工程质量,相关人员付出的心血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就是指工程质量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设计文件当中,对工程的安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包含的要求是非常多的。
  
  
  


·主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主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主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法。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

·2023国庆节加班工资应该怎么样算
      根据2020年最新政策,国庆节放假期间(10月1日至10月3日)是法定假日。如用人单位要求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怀孕后被老板辞退怎么办?
      怀孕后被老板辞退怎么办?一、怀孕后被老板辞退怎么办?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

·一、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

·疫情期间请假算旷工吗
      疫情期间请假算旷工吗?因疫情原因不能上班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假,并不算旷工处理。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不能提供正常......

·弱电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弱电工程施工注意事项一、弱电工程的施工场地及相关技术文件移交工作要点现场主管工程师应会同监理组织土建、安装单位进行弱电施工场地及相关技术......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1、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一、刑满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久?
      一、刑满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久?刑满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过通常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后,如果单位仍......

·打石膏的骨折误工费多长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打石膏的骨折误工费多长时间,是怎么计算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