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有效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有效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有效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
  
  二、合同无效的行为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关系
  
  从法律后果上来看二者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显的。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3个,即:
  
  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合同无效的主张或请求应当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其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由于原因上文已有较详细的论述,在此不再做论述。
  
  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来看,撤销权人亦可要求不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对合同予以变更,这就表明了可撤销合同并非都是当然无效,这可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进行选择。
  
  3、对可撤销合同来说,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制问题。首先,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权利应为请求权,理所当然应受到正确行使其权利的期限限制。其次,对于一个业已存在甚至履行完毕但却又依法应属无效的合同,更不能让其长久处于无效合同的不确定状态。这样很不利于交易的安全。所以对于当事人请求宣告无效的权利也应规定行使的期限,以保证交易的稳定和安全。
  
  合同的效力问题是法律重点关注的一方面,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自行履行就可以了,但是无效就很容易发生纠纷,出现更多的问题。
  
  


·演出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演出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总会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之中会涉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诉讼等活动中是可以作为一种凭证的。演出合同是众多......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一、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合同签订当天可不可以取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当事就可......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它们有什么区别?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它们有什么区别?在我们的一生之中会签订无数的合同,工作要签劳动合同,购房要签购房合同等等。但是即便是与合同打过......

·粉煤灰购销合同范本具体内容是什么?
      粉煤灰购销合同范本具体内容是什么?粉煤灰购销合同供方:某某粉煤灰加工厂需方: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一、产品名称、粉煤灰1、发货计......

·开普通发票要签购销合同吗
      开普通发票要签购销合同吗发票是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个人和生产经营在进行核算的时候需要发票,税务也需要发票来审核税收,防止偷税漏税。开具发票......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日)终止,为期年;二、工作岗位乙方的职衔是总监、总代或专监;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

·采用书面合同的有哪些?
      采用书面合同的有哪些?1、收养合同《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除前......

·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一、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经济活动都需要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或者是书面形式的,或者是口头形式的。不过,并不是合同一经订立就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可以行使,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

·合同纠纷的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