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抢救伤员和财产争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但现实中有的人却害怕承担事故责任,因此有了逃逸行为。那一般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交通事故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二、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假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该先抢救伤者,尽最大可能来减少损失,然而一些驾驶员驾车逃逸是一件非常令人生气的事情,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现象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构成逃逸行为应具备:
  第一,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第二,行为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如果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处罚的故意,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了,驾驶员自己知道了,但是为了逃避处罚,又驾驶车辆逃逸的,应该付全部的责任。当事人如果不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调解,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最后作出判决。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因为并不是所有当事人在事故发生之后离开现场的行为都会构成交通事故逃逸。而我国对逃逸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才有必要事先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至于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 违章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路边违法停车被撞可能也要承担责任路边停着的车被撞,双方又协商不下,责任认定一般按照以下情节区分:被撞车辆在泊车位内正常停......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一、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1、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醉酒驾车是一种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因为出现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给别
      醉酒驾车是一种极为不负责的行为,因为出现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给别人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并且在醉驾的状态下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我国的法......

·无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是折针对一些超生子女或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规定的子女家庭征收的一种行政性费用,它是强制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为了约束公民的行为,保证......

·车辆划痕险影响下年保费吗?
      在生活中,当我们开车出行的时候,难免会发生车辆摩擦的情况,这样会给车辆留下划痕。修补这些划痕,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所以就可以报车辆划痕险。......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现实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较好的对纠纷进行处理。这个过......

·青岛开车玩手机扣几分?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没有自动离婚。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小车撞死人以后还能开车吗
      两种情况:一、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时,对驾照影响不大,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二、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一、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合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

·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包括哪些
      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包括哪些一、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包括哪些交强险也属于保险的一种,虽然交强险有许多自己的特点,既然属于保险那就有不赔偿的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