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每个公司成立之初,都会选举出该公司的公司法人,这个选择是要很慎重的,因为法人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任何行为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影响。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就应该解散法人,并对其进行清算。那么,清算法人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来看看吧!
  
  
  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一、企业法人清算程序的启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可见,企业法人在解散后进行清算,是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清算主体必须履行。
  
  二、清算主体的确定
  
  (一)清算主体
  
  在企业解散后,负有清算责任的主体为清算主体,也称清算义务人或清算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算主体一般是指企业的股东或者是有股东性质的开办者、上级主管部门。针对我国企业不同的性质,清算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上级主管部门;
  
  2、集体企业的清算主体是集体组织,也即开办者;
  
  3、联营企业的清算主体是联营各投资主体;
  
  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全体股东;
  
  5、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二)清算组成立时间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这是对公司清算而言的,对其他企业则没有明确规定。
  
  
  (三)清算组的成立及确认
  
  实务操作中,清算组由企业自行成立,外界对此很难知悉。笔者认为,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备案,并登记清算组组长及各成员名单、住所、联系方式等,经备案后,刻制“清算组”印章,行使清算职权,开展清算工作。这样一来可以监督清算组的活动,二来可以克服清算组的随意性。
  
  (四)清算组的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与法律信息了,相信您在认真的阅读了以上内容之后,一定会对清算法人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因此,公司企业只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各个与法人有关系的方面进行法人的清算就可以了。
  
  


·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
      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一、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公司倒闭了之后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

·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
      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一、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破产清算顺序是参照破产法,所以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需严格按破产法规定顺序进行操作......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和清算时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和清算时怎样的现在,因为政策鼓励,很多人选择自主创业,这其中大学生居多。但如果是合伙企业,并且如果你和你的合伙人因......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公司因为经济周转不开可能会宣布破产。作为一个企业经营者,就应当了解企业在宣告破产而带来......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一、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

·公司的人格否定
      公司人格否定[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在广义上是指对公司人格的彻底剥夺,从狭义上仅是指于特定法律关系中予以否认公司人格。而后者在英美......

·小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小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一、小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可以申请。破产不分公司规模大小,只要具备破产的法定情形(资不抵债),就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企业......

·合伙人拒绝清算怎么处理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

·离婚破产清算问题
      离婚破产清算问题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责任?
      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这五种方式,简单地可分为财产担保和人格担保这两种,而保证人担保就是属于人格担保这种方式,我国设立担保的目的......

·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1.形式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

·企业倒闭清算相关法律与会计处理
      企业倒闭清算相关法律与会计处理众所周知,企业倒闭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财产清算、会计处理、公司注销等。企业倒闭清算因为关系债务清偿是一门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