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快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如今,离婚已经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情,一些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无法修复的,可能通过起诉离婚解决。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些是由于夫妻一方赌博、吸毒造成的。作为受害的一方,想尽快的离婚。那么,夫妻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快吗?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夫妻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快吗?
  只要查清配偶确实吸毒,法院就会在第一次判决离婚。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请?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多久?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快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做出判决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一方存在吸毒行为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这样的话,法院在一审的时候就可以判决离婚。在时间上面,通常三个月内可以审理完结。
  
  
  


·离婚案件小孩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很多夫妻在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上演夺子之战,此时自然双方都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然后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就会导致离......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变更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

·婚后出轨财产怎样分配
      婚后出轨财产怎样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

·新婚姻法19条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是在老的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目的就是更好的服务于婚姻,更好的处理问题。新婚姻法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其中新婚姻法19条,不知......

·60岁以上老人补办结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份证、双双到民政局补办,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需要开委托函后方可办理。也可以可以让单位出证明,或者让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

·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一、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

·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权利归属怎么确定
      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权利归属怎么确定发明创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发明创造权利归属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要是由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权利最后应......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大的问题,无法补救的话,很可能会走到离婚这一步。除了财产分割,双方最关心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是归母亲抚养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围绕离婚财产而产生的争议是最大的,如果此时一方要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需要知道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那么离婚赔......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保全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兑现。2、财产保全的程序(一......

·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那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