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如何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如何写
  
  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虽然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但现在的人们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一些财产纠纷,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已经变成一种趋势,尤其是再婚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进行婚前财产协议的更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怎么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久久结婚网,最及时的婚嫁资讯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婚,并希望以协议的形式就双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等事项进行约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本文来自久久结婚网
  
  第一条 婚前财产的约定
  
  1. 甲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存款:
  
  (3)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4)债券:
  
  (5)其他财产:
  
  2. 乙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3. (1)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的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财产均是婚前财产,该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
  
  (2)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的收益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
  
  (3)其他约定:
  
  第二条 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
  
  1.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婚后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甲方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条 债务
  
  1. 甲方婚前债务: 房产按揭贷款:总额 万元;首付 万元;剩余贷款: 万元 。无其他债务。故甲方婚前债务为 万元 。甲方婚前债务在甲乙双方结婚后由甲乙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还贷。甲方房屋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分割。
  
  乙方无婚前债务。
  
  若婚后发现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个人负债的,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偿债义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甲乙双方婚后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负债,由双方共同负担。
  
  3. 双方婚后借债应事先协商一致,任何未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的用于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为举债方一方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债责任。
  
  4. 一方单独举债,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认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 其他约定:
  
  第四条 夫妻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 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 归属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财产归属一方进行管理和处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隐藏和转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隐藏和转移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或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
  
  4. 关于夫妻财产管理和处分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 日常开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开支(粮油、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等支出) 承担。
  
  2. 重要开支约定:
  
  3. 关于日常开支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实。
  
  2. 双方不得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遗弃对方及其他家庭成员。
  
  3. 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4. 一方对己方的父母尽赡养义务,对方应当与给支持。
  
  5. 其他约定: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双方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再婚夫妻一般在结婚之前都是由各自的财产的,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是签订一份财产协议,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的发生。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分割财产法院收多少费用?
      离婚时如果采用的是起诉离婚的方式,法院会介入,最终的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法院除离婚案外还要处理其他各类案件,通过法院......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离婚的案例发生了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离婚的案例发生了,那么肯定都是有一定的争议问题。房产方面的问题对于离婚来说基本上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了。对于离婚房产分割我们......

·一、婚钱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钱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婚钱财产离婚不会进行分割。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不可以看,批捕后只有律师可以见面,一般是37天内检察院出具批捕通知书,批捕后有两个月侦查阶......

·离婚宝宝抚养费多少钱,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宝宝抚养费多少钱,是怎么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

·婚姻当事人结婚后彩礼钱需要还给男方吗
      一、婚姻当事人结婚后彩礼钱需要还给男方吗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

·申请国家赔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伤的处理中常常会出现赔偿金要不下来的情况,这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很大的阻碍同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赔......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孩子抚养权通常情况下都是归父母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方去世,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为了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对于工伤待遇标准做出了一系列详尽的规定标准。对于工伤鉴定以及赔偿之后的程序许多人并不十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