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几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几种?如今我国的经济在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主导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同时所有的去也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十分激烈,每一个公司企业都要在竞争中不断的壮大自己的实力,革新自己的体制增加自己的竞争力,通常由企业改制来实现,那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几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企业改制的概念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目的选择改制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
  三、改制的主要形式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内外资企业互转等。
  (一)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按《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自然人、法人(不含机关法人、自收自支事业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改制是公司企业在发展自己公司规模的一种方式,通常情况下公司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改制来让自己的体制变得更加的稳定合理,从而让企业变得更加壮大,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各省市的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其实是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的。中小企业虽然说经营范围经营能力有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随着时代的发展,衍生出了许多新型的经营模式。尽管说现如今合资办企业是您选择的比较多......

·公司一般拿多少股份上市
      如果一个公司的股份分成100%,一般只会拿出20%~40%的股份上市,而且他们自己还持有相当比例的流通股;一是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的恶意收购,二是制约公司高......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公司法投资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近几年飞速开展,现在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这离不开国家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各个企业的开展尽力,因而国家对公司的办理也是非常具体具......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合法的,控股股东能对公司运作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为:(1)控股股东对......

·显名股东购买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吗?
      显名股东购买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吗?显名股东是可以购买隐名股东的股权,只要在私下的时候就可以协商好,并且还要签订股东转让的协议,这样才能具有法律......

·公司法中总经理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中总经理职责有哪些?公司的成功运营离不开管理者的领导,但公司越大职责越大,这就要求了高层管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面对诱惑不为所动,但同......

·分公司不能作为合同签约的主体吗?
      分公司不能作为合同签约的主体吗?分公司也是作为合同签约的主体的,但是需总公司盖章确认,因分公司无独立财产,最后的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担。分公......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

·创始人控股和无最大股东是什么意思
      创始人控股和无最大股东是什么意思?创始人控股是指其创始人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一、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证据,因为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有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