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越来越好,汽车已经几乎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越来越好,汽车已经几乎成为家家都有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为我国的交通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所以说我国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都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是什么?
  
  一、处罚机构
  
  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机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执行人员
  
  查处人员为:交通警察。
  
  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1、警告,是指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
  
  警告处罚的作用在于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行为人认识违章错误,不至再犯。警告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初犯,同时其违法行为必须具有情节比较轻微、后果极小的条件。
  
  2、罚款
  
  罚款是指限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其执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具体处罚幅度内执行。
  
  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将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这种处罚一般要比罚款严厉。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其他处罚合并使用。
  
  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的处罚,属于非常严厉的处罚。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其他处罚合并使用。
  
  5、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短期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违法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的一种处罚。
  
  在上述资料当中,我们针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是什么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主要的处罚制度有警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当然,我国交警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会根据具体的违章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制度。
  
  
  
  


·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什么?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开车侵权一般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好意施惠过程中,施惠人违反侵权法上的义务,导致受......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要去吗?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要去吗?必须要本人去;1、醉驾案件,全称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如果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法律,法规纲领性,概括性的规定。在生活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十分重要。为了使道路交通安......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不仅包括了受害的一方,还有肇事的一方。当事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不仅包括了受害的一方,还有肇事的一方。当事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事故的处理态度不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但在享有的权利上面......

·股东的认缴出资需要交吗?
      股东的认缴出资需要交吗?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只登记认缴额,全......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您在生活中可能会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大部分的人会选择将遗失物交给警察或者还给本人但是不乏有一部分的人将它占为......

·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

·车祸全责应该怎么样赔偿伤者
      车祸认定为全责,根据赔偿数额,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此......

·车辆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车辆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车辆转让合同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

·肇事逃逸车被锁怎么办?
      一、肇事逃逸车被锁怎么办?肇事逃逸车被锁可以报警处理,车主肇事逃逸判三年左右才会被释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机关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

·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