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房人员予以告诫,上海市出台了相应的房产新政策,在这个房产新政策中对于上海房屋认购的不少问题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首套房的认定问题,那么上海房产新政中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是什么样的?
  
  11月28日,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通知》在不少持币准备购房人群中引发不小波澜。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相关咨询也不少。记者选择了两个较为典型的案例,拨打了上海银监局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电话“38650160”,并将回答归纳如下:
  
  非上海户籍但已在沪工作多年的张女士问:早年我在老家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屋,但贷款早已还清。在沪工作已10余年,连续缴纳社保也早超过5年,原先一直租房住。为了今后工作方便,我拟在上海买房。想咨询我如果现在购房,是属于首套还是二套?
  
  针对张女士提问,银监部门称,此次调整是“认房也认贷”。商业银行对首套房贷的认定,是指居民家庭名下不仅在本市无房,而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均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也就是说,不管你户籍是哪里的,也不管你在上海有没有房,只要你在任何一地贷款买过房,即便已经还清,也不能算首套,均执行二套房贷政策。换言之,张女士现在若要在上海买房,如果是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若购买的是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市民谢先生问:我在11月28日以前,已经与上家签订了居间协议,并支付了房屋定金70万元,但尚未完成网签。此次购房我属于置换型,置换出去的房子有过贷款。中介对我说,按照《通知》我不能算首套了。这样一来,我的首付款比例将大幅度提升,我实在无能力支付。我想咨询:《通知》中所指的首套房贷申请,是以支付定金为准还是以网签为准?
  
  针对谢先生提问,银监部门明确表示:本次政策调整从11月29日(含29日)开始执行,具体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执行原政策不变。至于谢先生,尽管已经支付了定金,但因为没有完成网签,因此不能算首套房贷了。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推出,短期内可能会让部分有住房改善需求者感觉首付压力增加;但从长远看,还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而其中的首套房政策更是让不少人不知所措,因为在这个上海房产新政策中如果是首套房的话,那么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差不多在50%的样子,但是如果不是用于自己居住的首套房的话,那么首付款比例将会达到70%之多。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
      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是每个人所必需的,对于村民来说,住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当发生房屋纠纷案件时,很多农民都因为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而显得格......

·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商品房是相对于二手房来说的,在房产交易市场中,商品房的价格远远高出二手房许多,因此,有不少人在负担不起商品房的......

·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吗
      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吗?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规定是死者死亡两个月以内,由指定继承人拿着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来承公证,得到公证书,到房......

·镇江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多少个月?
      镇江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多少个月?(仅作参考)镇江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时间根据具体的拆迁时间来进行,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

·一、公正房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公正房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

·买卖房子肯定是要以实际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在我国房子
      买卖房子肯定是要以实际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在我国房子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实际取得所有权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现实中,有的人就仅仅知......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还用公证吗?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是没有用的;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一、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举证?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举证?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一方父......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由于房产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有一个买家能够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那么对其他买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