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制定目的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制定目的有哪些?
  
  桥梁工程不仅是关系是关系都国家利益的工程项目,也是关系到群众安全与便捷。最近新出了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您可能会有疑问,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制定目的有哪些呢?桥梁工程的工序又有哪些呢?我们在这里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制定目的有哪些?
  
  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桥梁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桥梁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桥梁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桥梁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桥梁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市政桥梁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二、工序
  
  按工序划分为:土石方、模板、钢筋、预应力筋、水泥混凝土、桩基、沉井基础、钢结构、构件安装、砌体、装饰、其他工程等。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三、部位
  
  按主要部位划分为: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面及附属工程等四个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则该部位评为优良。
  
  四、单位工程
  
  市政桥梁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项目为长度者,应指按规定间距抽样,其他项目则可在规定范围内任意抽样)。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合格率=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 /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点(组)数 ×100%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根据以上的这些信息,您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制定目的,是为了提高市政桥梁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质量管理。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的工序划分为十多个方面,项目合格为百分之百。希望我们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关系形式要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确立事项,在入职新工作的时候都会签订合同来作为一个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为在日后的工作中如果出现很多的问题......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1、伤残金(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

·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现今,人们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工作环境与强度,与上司关系不和或者公司的待遇满足不了自己等原因选择离职、跳槽换单位,那么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

·劳动合同没到期辞退是否给补偿?
      劳动合同没到期辞退是否给补偿?劳动合同没到期辞退是给补偿的,具体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工程的种类很多,有的时候由于工程庞大,会按照分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项工程也就应运而生,分项工程经过......

·随着公务员工作逐渐被人们认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逐渐的被人们
      随着公务员工作逐渐被人们认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逐渐的被人们所重视,时常被人们拿来讨论,同时在湖南省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也随着这个大的潮流进......

·侵权事故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一、受伤误工费怎么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犯错误辞退代通知金需要赔偿吗?
      犯错误辞退代通知金需要赔偿吗犯错误辞退代通知金是要支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

·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
      劳动者在要求解除合同之前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了,我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那么,这种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办理后续事宜?
      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受到身体伤害时,首先应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取得工伤认定通知书后,对于因工伤导致身体出现残疾、或者对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