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黄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工作?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是夫妻双方关系的破裂,也意味着双方家庭的分裂和财产的分割,财产分割总是会出各种争议,因为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就会有冲突,离婚房产就是其中一种,以上海黄浦区为例,如果在黄浦区买了一套房后离婚,上海黄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该怎样处理呢?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由以上的规定可知,不论是什么地方的房产,只要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没有以上所描述的特殊情况或者约定在前,都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共同财产按比例进行划分。
  
  
  


·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将在下文为您详细......

·个人与非个人之间劳务关系的主要情形
      提供劳务者主张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根据双方的书面约定等相关证据,以及实际提供劳务的情况审查主体是否适格......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一、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穗中法民终字第46××号上诉人(原审被......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工程质量问题,历来是为您所重视的,毕竟工程问题无小事,一旦质量不过关,重则出事故,轻则给整个工程项目造成困扰和损失。所以,相关部门针对工程质......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里面都是有期限约定的,而在约定的期限到期之后就会出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何处理呢?对当事人来讲这都......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在建筑工程当中,墙面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墙面建设完工以后,国家也会针对墙面建设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以没有完成的建筑物设立抵押权时候,抵押合同不能立即发生物权的效力,只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的效力。因为不动产抵押权的......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一、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一、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1、先写标题“印章借用申请表”;2、然后,写上申请时间;3、接着,填写上印章名称、......

·劳动合同法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依法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年休假的天数以及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事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目前,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非常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很多不法分子不是一个人,而是通过组建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