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结果要多久才能出来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要做的就是等待认定结果的出来。虽然实践中,我国对工伤认定结果的作出进行了时间的规定,但现实中因为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会导致实际作出认定结果的时间不一样。那究竟工伤认定结果要多久才能出来呢?且看我国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工伤认定结果要多久才能出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当首先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了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时,如果职工的权益没有或者不能得到保障,工会组织应承担起为职工申报工伤的职责。如果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自然要搞清楚究竟哪些人具有申请认定的资格,同时要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才行。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工伤认定结果要多久才能出来,一般是从受理了申请之日开始计算,60日内需要作出认定的结果。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通常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有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规模较大、施工人员较多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继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判......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

·工伤保险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怎么算
      工伤保险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怎么算期间产生的伙食费乘以天数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可以先行垫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员工在未签订合约情况下离开情况
      员工在未签订合约情况下离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其实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益与义务的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看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其中最重要的依据,除此之外劳......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签订日期并不是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