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母子公司互持的影响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母子公司互持的影响是什么公司法母子公司互持的影响是什么一般地,母子公司相互持股会给传统公司法理论带来下列冲击:1、母公司过度控制对有限责任制度的异化。传统的公司制度建立在调整单一公司的基础之上,对于母子公司、关联交易等新型经济现象缺乏缜密周全的考虑。享有控股地位的母公司,往往借助有限责任制度的庇护,损害子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规避应承担的责任。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利益并不必然一致,母公司可以凭借其在公司中的控股地位,在“资本多数决”规则下僭越中小股东的意志,支配子公司的决策和经营,通过损害子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而为母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这一利益转移的过程通常借助母公司控制下的关联交易来完成,如购买、销售、租赁、代理等交易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母公司所获利益相当于子公司的全额损失,对于子公司的损失,母公司并不全额承担,而是依据持股比例承担,并且仅仅以出资或持股为限。显然,母公司、子公司及其债权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被打破,母公司的过度控制构成有限责任原则滥用。2、子公司反向持股对资本维持原则的虚化。现代经济中转投资行为日益频繁,子公司反向持股有可能是出于追求正当利益或集团利益的目的,但也不乏母公司出于非法目的控制子公司的情况。但不论其内在目的为何,反向持股必然在技术层面上掏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实质上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危害交易安全。比如,母公司注册资本是4000万,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母公司持有子公司2/3的股份(2000万),在此条件下,子公司向母公司转投资1500万。从公司账面上来看,母公司注册资本变成5500万,但这1500万纯属虚增资本。母公司注册资本的虚增又为其向子公司继续投资提供了法律空间,如此循环相互持股终将导致“泡沫经济”。3、互持股对股东平等权益的弱化。理论上,股东平等原则与资本多数决是并行不悖的。但实践中,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往往借助资本多数决原则,使大股东的意志冲淡和吞并中小股东的意志,造成股东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母公司掌握子公司多数股份,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自己意志可以决定子公司的意志,打通了由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利益转让的途径;二是,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恶意增资,然后利用自身资金实力和信息优势购买子公司股份,进一步冲淡子公司中小股东的股权(意志);三是,子公司在母公司授意下持有母公司股份,稀释了母公司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四是,母公司还可能利用相互持股所虚增的资本购买子公司股份,并享有与真实股权无异的股权,则更是不公。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稀释了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增强了自身的控制力度,使股东之间处于严重不平等的地位。公司法母子公司互持的影响如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母子公司互持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带来了一些冲击,母公司过度的控制会对有限责任制度造成异化,如果子公司出现损失,母公司并不会全额的承担,相关问题也可以查询相应的公司法章节进行了解。
  
  
  


·修改股东出资期限一般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以多数决方式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受损股东可以诉请确认决议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股东出资协议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系股东之间达成的合意。除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合理性、紧迫性事由需要修改出资期限的情形外,股东会......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其实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真的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公司当中任何一项重要的决策,哪怕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都需要严格遵循我......

·外商独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独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一、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应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有些员工基于个人考虑,或是因为公司的问题,比如公司条件苛刻,未提前辞职走人,结果造成公司损失。因此,有些公司......

·什么叫收购本公司股份
      是指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会进行收购的活动。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例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

·企业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企业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2、无法胜任......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应为多少钱?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应为多少钱?1、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应当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办,怎么补办?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办,怎么补办?法人章是作为法人的标志,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信物。但是在生活中通常把法人代表的章称为法人章,这是一种误解,其实法......

·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
      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公司在成立之时,就有了一定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注册资本会增加。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

·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您都知道公司如果要从事一些经营活动的话,肯定是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等。公司内部是有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基金作为近年来一大新兴的理财方式,逐渐成为了众多投资人士的选择,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规模和数量渐渐壮大起来。......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免不了和其他用人单位或者企业合作伙伴发生债务债权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