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随时申请变更的,只不过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变更也不会成功。那实践中究竟一方在离婚之后应该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子女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在满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之后,接下来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变更从而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一)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离婚时双方都可协商解决很多问题,变更孩子抚养权也不例外,协商是很多问题解决的首选方式。(二)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三)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为离婚时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变更孩子抚养权主要指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能力丧失。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则会依法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通过以上可知,只要满足上述任意一个条件,一方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虽然有的人想要变更抚养权,但苦于不知道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也就耽误了下来,其实这样对子女来讲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很明显,子女跟随条件更好的一方生活的话,对自身的健康成长也是很有帮助的。当然,离婚之后如果可以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这样对子女造成的影响也是比较小的。
  
  
  


·新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不断的更新,生活中出现的一些事情导致了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破裂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离婚便成了他们解决婚姻关系破裂的途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拘留需要什么证件?
      一、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拘留需要什么证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拘留需要行政拘留通知书,具体的流程是,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

·新婚姻法 婚后首付父母出资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婚后首付父母出资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

·国家赔偿复议书内容是什么?
      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利益,按照规定需要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国家赔偿没......

·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一、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涉嫌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

·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社会的快节奏发展,让我们的生活节奏也加快,在这其中也发生了许多问题,离婚率的持续走高就是其中一个恶果,而且夫妻离婚并不仅仅只是两个人关系的分......

·起诉离婚能离婚吗 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有不少人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选择了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就天真的认为,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那么最终就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那究竟夫妻......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结婚四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四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割。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一、孩子不满一岁可以离婚吗?
      一、孩子不满一岁可以离婚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

·一、离婚财产分割修改合法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修改合法吗?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