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近现代以来,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逐步受到重视,由旧社会的“男人附属品”到现在的独立个体,充分证明了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如今,婚姻法从草拟到颁布、再到修改,直到新婚姻法的颁布,您对于新法的内容,例如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等,都充满兴趣。
  
  
  
  
  一、定义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婚前财产确认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三、婚前财产约定
  
  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最高法院还在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法令适用范围与双方应该注意的细节,将比较模糊的地方解释清楚,避免后期的冲突。不管怎么样,既然选择成了一家人,那么彼此的坦诚相待一定是最重要的,毕竟信任才是维持婚姻的唯一办法。
  
  


·诉前保全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
      诉前保全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可以申请保全,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在离婚案件中......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六个月后判刑,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通报家属情况,缓解当事人的焦灼情绪。可以帮助当事人......

·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
      很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办理一个公证,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确实,进行离婚协议......

·领结婚证男方要彩礼吗?
      一、未领结婚证男方要彩礼吗?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但是后续又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有下列情况的,应......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婚前协议也为婚姻生活所发生不愉快走上法庭有了一定的保障,......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

·离婚后返还财产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返还财产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

·事实婚姻可以不办离婚吗?
      事实婚姻可以不办离婚吗?可以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就办......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一天,大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一天,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突然多出来钱的时候怎么办?通常情况下,银行的收支都会有流水,所以说当自己银行突然多钱......

·也许大家知道喝酒的文化已经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也许您知道喝酒的文化已经有源远流长的历史,在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有饮酒的习惯,并同时具有小酒怡情的赞美。但是一部分人中长期大量饮酒是对身体有危害......

·事实婚姻故意不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故意不登记的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

·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吗
      一、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吗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或代理人出庭后,自己可以不用出庭。但是,当涉及到人身关系的诉讼时,例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