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随着我国城镇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工程是否能够有效使用,市民是否放心。工程建设有很多相关责任人,这些人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履行职责。那么,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
  
  
  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
  
  
  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督促项目体对创优工程质量标准的控制,指导和创优申报质量收集、整理。
  
  6、负责各个工程关键节点的自检。
  
  7、参加质监站的验收。
  
  8、负责对各劳务分包施工质量的评定。
  
  9、每周上报部门经理各个工地质量检查情况。
  
  10、负责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资料。
  
  1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质量岗位人员的工作督促、检查、指导。
  
  12、负责国家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质量文件收集和更新。
  
  
  13、完成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
  
  二、 各项目体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
  
  
  对所承担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在项目上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证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项目部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明确项目质量管理,执行验证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负责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和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排,并规定其职责范围;
  
  负责本项目部接受质量体系审核的准备工作,参加管理评定;
  
  负责工程项目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的调配和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对项目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质量有奖罚权;
  
  指导工程部对合格施工队伍进行选择评价,负责组织对合格施工队伍的管理;
  
  负责在项目上组织实施《采购工程程序》、《工程分包方评定工作程序》等有关程序。
  
  负责本项目资源的组织、配置,根据授权进行项目的经营决策,制定项目管理文件,组织竣工验收、交付。
  
  负责本项目团队制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计划、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2、项目质量经理(质量员)的管理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公司质量方针、项目部质量目标、及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参与组织工程质量策划,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项目阶段质量目标和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领导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主持项目的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形成书面的整改意见,并负责监督整改;
  
  组织人力物力资源的活动,分析质量情况,在施工过程的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及时协调和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制定预防、纠正与改进的质量措施;
  
  负责指导施工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和管理,落实工序隐检,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负责督促施工队落实“三检制”,组织项目部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的质量标准检查及现场的经验交流;
  
  负责与质监站的工作联系,负责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工作协调,协助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好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主持召开工程质量会,对质量有奖罚权;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表;
  
  负责将项目质量目标的进行分解落实,并监督实施,加强过程控制和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负责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加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行使“一票否决权”,并要求限期整改;
  
  负责工程创优和评奖的策划、组织、资料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并提请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劳动合同的实施执行;
  
  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各分包施工队组月结算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实体质量情况,对于达不到要求或不符合实际者,有权对其进行合理处罚,甚至不给予结算。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包括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质量经理。这些人依法承担者职位相应的责任,按照规定办事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有哪些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通常来说,环境污染事件会给当地居民带来人身伤害,健康方面也产生不良英......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一、试用期辞退条件都有哪些?
      一、试用期辞退条件都有哪些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果
      要先看合同规定。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
      很多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直接选择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在入了公司之后,由于是第一次步入社会对于环境非常的陌生,其实在每个公司入职过程中有......

·根据法律规定手指割破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手指割破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手指割破如果是在正常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可以算工伤。但也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具体的工伤鉴......

·江苏省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什么一、江苏省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什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待摊投资包括社会中......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提出解......

·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规定?
      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规定?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按照加班的时间,然后乘以他的平时的工资再乘以20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