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因此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参与进中国市场。当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相应的工作岗位也随之增多,为了保证互相的群益不受损害,加强管理,国家制定了外资企业公司法,那么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关系
  1、外资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外资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外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见两部法律都是关于规范企业经营与管理的法律规范,外资企业法的特殊之处在于强调协调经济运行,以及特定对象是外资企业。2、投资主体之比较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外资企业法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外资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商投资的企业,IPO上市流程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所以我们认为,外资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外国投资者,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3、资本金制度之比较外资企业法资本金制度也可以叫作注册资本制度,它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方式。两部法律对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比例都有所限制,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外资企业的比例限制规定在细则里面,在外资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法有明确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毫无疑问,如果外资企业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那么他就必须遵照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关于最低出资限额的规定。4、组织形式之比较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没有其他类型。而外资企业法则没有具体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他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法还可以成为其他的企业形式比如说是合伙等,但其他企业形式外国投资者基本上没有兴趣去申请设立,一方面的原因是它不够规范,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需要我国相关部门审批,因为外资企业法细则主要提及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形式,在审批上非公司形式很难通过。5、投资者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无论什么形式的公司,股东对公司责任以出资额为限。而外资企业法与公司法有些异同。我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外资企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外资企业的无限责任,但从字里行间来看,外资企业法投资者是有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当您在找工作像无头苍蝇的时候,对外资企业高额的薪水心动的时候,不妨先了解了解关于我国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之间存在的是什么关系,这样就算在陌生的外企,也可以让自己的权益不会因为在不熟悉的环境因为自己的无知被侵犯。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本站站的在线律师。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一、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由三......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并购的概念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
      当下很多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当家做主,推进社会发展,出现很多分公司,那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的选择中要进行一些了解,以及法人人......

·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大多数创业者在累积了一定的资本和经验后,会选择注册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注册公司需要了解的东西很多,那么公......

·股东会承包经营的风险有哪些?
      股东会承包经营的风险有哪些?一、股东会承包经营的风险有哪些?1.公司营业权不能独立转让是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直接原因。承包股东向发包公......

·券商为非上市企业融资会承担哪些风险 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
      券商为非上市企业融资会承担哪些风险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能够上市,将是企业的终极目标。当然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在经营过程......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在实践中,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而制定了合伙企业法。那么......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法人,顾名思义就是法定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人的行为就代表着公司的行为,会对公......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

·2023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2019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一)相关法规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