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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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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2、一方生活困难是:
  
  ①、没有住房;
  
  ②、失去劳动能力;
  
  ③、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3、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4、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三、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方式
  
  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解决生活困难的要求是错误的,是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得。
  
  因此,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在平等处分共同财产之后,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同时提出的经济帮助也要从另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出发,而不是过高的、随意的要求。
  
  如果在夫妻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那另一方需要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于提供的帮助,首先还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但如果产生了纠纷,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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