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男女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此时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抚养权和都不想要抚养权的情况。那此时,要是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行,不然法院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具体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二、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那法院在做出抚养权判决的时候,可能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是要大一些的。当然,不管是女方争夺抚养权还是男方争夺,要是不能提供有利证据的话,自然就无法获得抚养权。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一般都会购买婚房,在现实中买房的情形是比较多的......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中国没有事实婚姻,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

·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而此时,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呢?要是......

·国家对农村拆迁的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
      国家对农村拆迁的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一、国家对农村拆迁的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宅基地拆迁是很正常的,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拆迁重建工作非常多见,......

·家庭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归哪方抚养?
      家庭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归哪方抚养?我们知道,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则应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这仅针对于一些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

·没结婚证财产分割怎么办?
      没结婚证财产分割怎么办??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

·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男女结婚后,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都会有所变化,你不再是单独一个人,夫妻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有对伴......

·爸爸去世没立遗嘱家产怎么分?
      爸爸去世没立遗嘱家产怎么分?一、父亲去世前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

·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
      一、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因为简单的分居并不是离婚所要具备的条件,要想离婚,分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接下来就由我......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流程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流程1、双方协议同意并且是自愿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后对孩子的生活环境也得以提升,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带齐材料直接到相关机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