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如今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主导,在金融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来维持国民经济的正常的秩序,很多企业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也就是质押式回购收到相关规则的严格管束,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多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质押式回购概念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的同时。
  
  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
  
  二、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
  
  1、 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3、上证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4、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6、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7、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8、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9、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其中1手=10张,1张债券=100元。在逆回购操作中,使用证券交易“卖出”通道,申报数量单位“张”。
  
  *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计算方式:现价=利率、逆回购申报价格=自行设定的利率。
  
  年化收益率分摊方式:
  
  获得的收益=(每百元资金到期年化收益率÷360天)×操作的国债逆回购天数。
  
  (注:深圳的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为天,上海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仍为360天。)
  
  10、逆回购的计息方式:T日进行的债券回购,T日开始记债券回购息,以自然日计算。
  
  (以下活期利息称“利息”,国债回购收益率称“国债息”)
  
  例:T日买入7天期国债回购204007,则7个自然日后即T 7日资金回到账户。
  
  国债息记T日—T 6日。共7个自然日。(遇长假资金仍只记7个自然日国债息*)
  
  * 因该项业务极易涉及资金账户余额的活期利息,则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情况①: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取资金”即当日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T日有利息。
  
  T 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即当日不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无利息。
  
  反之: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即通过其他证券交易获得的当日不能做转出至银行但可以继续参与交易的资金,则T日不计利息。
  
  T 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仍旧无利息。
  
  情况②:遇长假或节假日时。由于举例产品为7天期国债回购,则长假以9天为例。
  
  T日购买204007,T日资金“可用”“可取”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
  
  T 7日由于9天长假交易停止。资金无法按时到账则长假期间不计利息。
  
  长假后第一个交易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
  
  情况③: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四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
  
  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
  
  周四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
  
  T 1日即周五,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同时,由于证券交易清算为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后的T 1日即下周一(此处T日为周五资金到账日),则周六、日也不计利息。
  
  同样T 1日(周五)(此处T日为周四交易日)再次买入204001,同样周六、日不计利息。
  
  情况④: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五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
  
  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
  
  周五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因为交易清算为T 1日(为下周一),则周六、日享受利息。
  
  T 1日即周一,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
  
  11、 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12、 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13、 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
  
  14、 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对资金的各个方面有详细的规定说明,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化市场,来保证多方的利益不受到太大的损失,从而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平稳的发展以及各个企业的正常发展。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

·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怎么计算
      在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赔偿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误工天数以及赔偿对象的误工收入,否则的话就无法计算出最终的误工费赔偿数额。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误工费......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

·宣判前交罚金缓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般法院在审理案件下达判决结果的判决书中都有交罚金这一项,犯罪分子就想着如果在判刑前是否可以通过交罚金的方式让自己的刑罚得到减轻,这种行为是......

·开发商提前交房物业费怎么算
      提前交房物业费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法律规定收房要交纳什么费用
      收房要交纳什么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

·买房子不交契税会有什么后果
      买房子不交契税会有什么后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谁给付?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由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方给付的,一般情况下可以为保险公司和驾驶人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1、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有什么处罚?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有什么处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