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是指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而导致建筑工程在使用的时候,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生活中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了任何事故的话,国家会依据事故的类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惩处。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程质量
  
  质量是指“反映实体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之总和”。质量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客观实体具有某种能力的属性。
  
  (1)实体实体是质量的主体,是指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它可以是活动或过程,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组织、体系或人以及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工程中重点研究的是产品。产品就是活动或过程的结果,它可以是服务、硬件、软件以及其组合。产品可分为有形产品(如硬件)和无形产品(如服务)。
  
  (2)需要需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合同或法律规定情况下,“需要”是明确的,它通过合同、契约予以明文规定,是需方对产品或服务提出的明确需要,也是供方必须满足的要求;二是在其他情况下,需要有时是隐含的,这就要由供方通过市场研究、调查和预测来进行识别和确定,用规格、等级等来满足需方要求。“需要”通常被转化为有规定指标的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环境、经济性和美学。
  
  (3)特性特性是指质量特性,即帮助识别或区分各种实体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能对其加以描述或度量,以便确定对于要求是合格还是不合格。因此“特性”是用来评价“实体”满足需要程度的参数与指标系列,是“需要”的定性与定量的表现。在用于对“需要”进行描述时,应尽量转化为定量指标,以便对“需要”进行更为确切的描述和度量,从而确定产品对于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是否满足。
  
  工程项目质量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使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工程项目质量的具体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实体质量
  
  任何工程项目都是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所组成,而分项工程则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所以,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包含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
  
  (2)功能和使用价值
  
  从功能和使用价值来看,工程项目质量又体现在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外观质量与环境协调等方面。由于工程项目是根据业主的要求而兴建的,不同的业主也就有不同的功能要求,所以,工程项目的功能与使用价值的质量是相对于业主的需要而言,并无一个固定和统一的标准。
  
  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工作质量包括:社会工作质量,如社会调查、市场预测、质量回访和保修服务等;生产过程工作质量,如政治工作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技术工作质量和后勤工作质量等。工作质量是工程实体质量的保证和基础,而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是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分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这一问题,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如果是因为工程质量而导致发生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国家在处理的时候,针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一定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工伤赔偿不是按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一、望京劳动仲裁在哪朝阳区望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二、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金必须......

·厦门市工伤鉴定去哪鉴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经过治疗病情痊愈或稳定后,即可至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后,就可......

·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
      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一、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

·公务员立案侦查工资还是照常发放吗
      公务员立案侦查工资还是照常发放吗?公务员立案侦查工资不是照常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定、恢复以及解除,我们都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恢复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但是,我们首先都是需要了......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可以拿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可以拿到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

·法律规定的童工
      法律规定的童工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1)参加......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但在实际工作的时候,雇员可能会受到人身损害,那么此时雇员在劳动中受伤的应该由谁......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1、以“未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