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刑法》中对不同的犯罪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但即使触犯的是同一个罪名,因为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也会造成最终的处罚不一样。那要是犯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多少年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所以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除非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情形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转化成故意杀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的,才有可能判处死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我们就为您总结到此。在一般情况下犯此罪的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有逃逸或其他比较恶劣的情节,那此时对肇事者的处罚自然也就要重一些了。如果不幸涉嫌此罪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房价一直处于只增不跌的状况,但是中国人多观念是必须有房,所以对于很多资金并不充足的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或许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但是二手房......

·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或者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的,而此时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交通事故的司机此时......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

·一、人伤交通事故交强险垫付不够怎么办?
      一、人伤交通事故交强险垫付不够怎么办?由商业险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申请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用最多1万元,超出这个金额后医疗费用需由责任方或伤......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

·交强险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交强险标志的作用是什么一、交强险标志的作用是什么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上皆注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保单呈褐色,主要文字采用了国......

·对于交通事故是劳财伤民吗?
      对于交通事故是劳财伤民吗?交通事故不是劳财伤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撞人的情况下,我们就视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那......

·股东变更要交个税吗?
      股东变更要交个税吗?股东变更这类的问题在一家公司或者企业来说是非常需要关注的问题,股东变更后的税务问题以及相关项目对于一家公司或者企业来说......

·小车国道超速扣分标准
      超速扣分标准: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您在生活中驾驶汽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是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定义是谁的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等。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