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规定?
  
  由于建筑工程没有按照规定建造而发生的事故层出不穷,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也变成了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所以工程建造完成后的验收程序则显得十分重要,如果验收程序不严格执行,那么建筑工程变得不到安全保障,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生伤亡。工程验收程序需要符合法律的硬性规定才能完全竣工,我们会在下文中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什么这一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一、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条件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规定
  
  
  1、基础工程合格
  
  
  2、主体工程合格
  
  
  3、装饰工程合格
  
  
  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5、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齐全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齐全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0、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
  
  
  11、工程竣工总结
  
  
  12、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四、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的具体做法?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以上便是我们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什么这一问题做出的详细总结,建筑工程验收是工程完成的最后一步也是十分关键的一步,只有保证验收按照指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才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避免建筑工程出现安全问题或者质量问题。对于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需要重新安装设计达到符合标准,否则不予验收。
  
  


·终身劳动合同辅警是否存在?
      一、终身劳动合同辅警是否存在?终身劳动合同辅警现在是不存在的,没有终身这个合同概念。应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

·一、上班的时候劳动者喝酒被辞退合法吗?
      一、上班的时候劳动者喝酒被辞退合法吗?得看单位规章制度中是否有规定,如果没有而被辞退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我国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而桩基工程由于其基础性,一旦出现问题将会是致命的,所以我国对其质量要求严格。可是,......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

·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可以离职吗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

·北京工伤认定多久下来?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不符合情形那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当然,认定部门在受理了申请之后,那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才行。有人就问了......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1、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根据......

·合同工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合同工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装修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如下:1、一般隐蔽工程对于水路和电路,主要要验收的是水电的点位是否正确,是否有拉下的,还有位......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那么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有明确规定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