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如何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的人认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那最终一定就是会判决夫妻离婚。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法院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这有一定的标准。那到底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怎样判离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如何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能够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的,那法院才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夫妻离婚。至于哪些情况可以证明感情破裂,上文中也为您进行了列举,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
  
  


·一、老公起诉离婚如何应对?
      一、老公起诉离婚如何应对?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离婚是必然的选择,那么就可以建议女方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争取......

·起诉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如果夫妻感情生活不和谐总是出现争执和分歧的话,为了生活质量的考虑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而且在当代社会幸福追求才是最重要的,没有太重的思想包袱,......

·父母可以替子女撤销婚姻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当今社会,有一部分人选择了自由恋爱,他们靠着自己的感觉,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不需要父母来掌控自己......

·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向过错方提出赔偿,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什么赔偿,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时候会发现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这就有可能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了之前的经验,很多人此时就想了解第二次起......

·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
      很多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涉及到离婚的,则就一定要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有的案件是可以请律师的,......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在您固有的印象当中,结婚生子是自己私人的事情,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理论上来说,正常的婚姻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婚姻是无......

·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夫妻中的一方其实很想离婚,但此时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为此,想离婚的一方就想要单方面申请离婚。那具体来说,夫妻一方如何申......

·在我国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是否可以
      家庭本来就是每个人需要长期肩负的一个使命,所以有些时候,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姻当中哪一方存在严重的过错,也许可能就是因为长久......

·分居达多长时间才算离婚
      分居也就是感情出现裂痕的夫妻分开居住,彼此不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现实生活中,很多感情不和的夫妻如果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就会先分居一段时间......

·结婚后遭遇家暴怎么办?
      一、结婚后遭遇家暴怎么办?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个公民或组织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都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伸出援手;同时......

·涉嫌刑事羁押通知家属吗?
      涉嫌刑事羁押通知家属吗?现在社会犯罪的人很多,但都逃不过法律的裁决,有些人被抓起来判刑,他有些人被处于死刑,有些人被刑事羁押,涉嫌涉嫌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