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书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常见,近几年数据显示离婚率逐渐增加,家庭的和谐是每个人追求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得已用离婚来解决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而离婚后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 离婚之事由男方提出,男女双方经协商自愿离婚。
  
  二、 儿子抚养权、抚养费、户口归属及探望权如下:
  
  1、抚养权:
  
  儿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
  
  2、抚养费的支付期、细节组成数据、调整及支付方式说明如下:
  
  抚养费支付期:抚养费支付到儿子具备个人生活能力。
  
  抚养费细节组成数据:抚养费组成数据是指生活费用、保险费、教育经费及医疗费组成。具体处理如下:
  
  协商儿子活费用每月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协商保险费、教育经费及医疗费由双方各出50%。
  
  经协商保险费、教育经费应于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前 天男方存到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如果男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应按当时发生费用为基数及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为起始日期,每天加收3%的补偿金给女方。
  
  医疗费分以下两种情况:
  
  1) 普通门诊:其所产生的费用由女方先垫付,治疗后男方应于每月指定日期将医疗费一并存入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在发生此费用时女方没能力垫付男方的50%费用,男方应即时到收费单位自行支付。
  
  2) 须住院及重大疫病:其所产生的费用应于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前 天男方存到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或直接支付给收费单位。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应按当时发生费用为基数及收费单位限定实际交款日期为起始日期,每天加收3%的补偿金给另方。
  
  医疗费不及时支付时,造成延误治疗,因该方付费不及时的原因造成恶果,由该方成担后果。
  
  抚养费调整
  
  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当原定抚养费不足维持儿子实际生活水平、患病、上学,及有其他正当理的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但不能低于前次金额。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抚养支付方式
  
  收取方式是男方将抚养费用存到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用户名称: 。男方应于每月的 日前必须存上。如男方不能按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应承担按当期抚养费为基数追加30%的抚养费,一并存入女方指定账户。
  
  儿子户口归属:
  
  离婚后3个月内儿子户口迁到女方,男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则该方赔偿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给另一方。
  
  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次数:男方一个月内可探望儿子_____次。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分三种情况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儿子1至10周岁时,男方只采用看望式探望。男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女方。男方探望儿子必须女方在场。男方必须亲自前来探望,如男方委托其他人或其家人前来探望,女方可中止当次探望。
  
  10周岁以上,男方可采用逗留式探望,在行使逗留式探望时必须儿子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只有在儿子寒、暑假进行。逗留式探望一个月内只能行使一次,逗留期为期 天。男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女方。男方必须亲自接送,如另行委托他人前来接送,女方可中止当和次月逗留式探望。男方应该具有较好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男方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居住、生活条件差,不利于儿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则不得主张适用逗留式探望改为看望式进行探望。男方不得故意及强行延长逗留时间,女方可中止次月逗留式探望。
  
  儿子已满10岁至18周岁,其可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应当征求儿子的意见,如果儿子不同意的,男方不得强制执行探望权。
  
  男方探望儿子期间应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规律的情况下,进行探望儿子。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儿子因生病或学习考试期间应顺延探望时间。男方及其家人不得强行探望或上门骚扰。
  
  男方或其家人故意扰乱女方及儿子的正常生活和危及人生安全,或男方及其家人私自进行探望,女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终止男方的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 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补充条款:
  
  九、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十、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人:
  
  男方:(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监誓人: 年 月 日
  
  (注:声明人签名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抚养权的判决是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决定判给谁。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提醒广大群众要珍惜和谐的婚姻,避免离婚的出现,伤害最大的人就是孩子。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如何增加抚养费?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会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总体来说,我个人感觉其实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如果已经怀孕了,那么马上去领掉结婚证,然后办理准生证如果没有办理......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

·对于婚内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对于婚内同居算重婚罪吗?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罪,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也是一个税收大国。基本上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不同的税费。......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一般来说就......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我们知道财产担保指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特定财产,比如房产,来作为相关债款的担保。作为担保的财产有很多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担保的......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谨慎,尤其是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面,除了进行比较充分的协商之外,同时还单独签订了关......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是如何计算?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是如何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

·离婚协议书有固定格式吗
      离婚协议书有固定格式吗?可以很肯定的告诉您,离婚协议书是没有固定格式的,实践中离婚夫妻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可以对一些范文......

·不更改未婚能办离婚吗?
      在生活中,有时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夫妻没有修改户口本上显示为未婚状况的婚姻情况一栏的内容,这时因为感情破裂或者生活不和等问题双方想要办理离婚,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