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具欠条收据有什么注意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出具欠条收据有什么注意的一方在欠另一方货款的情况下,一般会要求欠债的一方实际出具相应的欠条收据才行,这样对另一方的利益也是一种保障。但出具欠条收据的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那究竟出具欠条收据有什么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具欠条收据有什么注意的
  欠条与收据是债权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的重要证据,持有人和出具人必须注意:1、交货、付款、欠款时必须要求对方出具字体清楚、内容简洁的书面手续;2、清偿时限届满后,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债权人应当及时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诉讼时效;3、向对方还款还物时,应当同时收回或销毁欠条;4、部分清偿或合同变更需要出具新手续时,应当收回原手续,防止二者变成并列关系。
  二、欠条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欠条写作的注意事项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钱款数字要大写。欠条的分类欠条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欠条从发文的角度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欠个人或其它单位的钱物时所出具的欠条,另 一类是个人欠他人或单位的钱物而写的欠条。从欠条的发文对象看,欠条也可分为写给单位的欠条和写给个人的欠条两种。从欠条的内容看,欠条还可以分为欠物条和欠款条两种。实践中认定欠条合法有效的,那么才能借此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签订的欠条收据是否合法,就要看签订的内容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是否在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了。不过实践中,即使有欠条收据,也不代表就可以顺利的追讨回欠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商业之间的交往是越来越密切,在买卖货物的过程中,现实生......

·债务人欠钱不还判决不给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判决不给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判决不给怎么办?1、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2、如果被告有能力履行付款义务而拒不履......

·借条存在瑕疵要怎么处理
      借条存在瑕疵要怎么处理一、借条存在瑕疵要怎么处理实践中,民间借贷主要采取借条形式,借条是重要的借款合同形式,具有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润吗?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润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很多的方面都是存在不同的,我们在进行判断是利好还是利空的时候,是需要具体......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不行,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根据情况认定,如果为了生活所借的债务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不属于。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合法吗
      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合法吗?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的行为一般是合法的,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

·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
      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一、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

·人在拘留所欠我的钱怎么要
      债务人被拘留后,应当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

·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
      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

·当事人主动还款诉讼时效中止吗?
      当事人主动还款诉讼时效中止吗?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但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条款是什么?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条款在《合同法》中明确进行了规定,根据我国对于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说,针对于合同相对性主要是说双方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