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职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直接抚养孩子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这也是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父母没有时间以及精力照顾孩子所导致的,从法律条文上看,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
  1、根据婚姻法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2、所以祖父母有义务抚养孙子女,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否则,祖父母也无法定义务抚养孙子女。这三个条件分别是:(1)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即经济能力;(2)父母必须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如精神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收入等等);(3)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
  二、祖父母抚养孙子女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传统观念中,父母帮子女带小孩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目前一些父母开始挑战传统观念,要求子女支付工资,父母向子女收取“带孙费”该不该呢?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否合法合理?《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抚养费的权利”。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照法律的规定,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律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即祖父母)或外公外婆(即外祖父母)对自己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依照《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最近,本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李某、张某某夫妻二人诉被告李某某(儿子)、王某某(儿媳)追索抚养费一案。本案中的父母为维护李某某对其孩子的抚养权,在其两人外出打工期间,代为抚养小孩且支付了必要的抚养费,父母要求李某某、王某某偿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的抚养费。依照《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某、王某某给付原告李某、张某某抚养费20000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通常我们理解,父母作为孙子女的祖父母,和孙子女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抚养孙子女是祖父母的自愿行为,也符合中国的传统,其主张的抚养费不应予以支持。但目前一些父母拒绝做子女的“免费保姆”。实际上折射出社会经济关系,养老机制的改变,现在很多父母有了养老保险,不再依靠传统的养儿防老,不愿再免费帮子女带孩子,这是情理之中的事。虽然祖父母对孙子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但子女将孩子交给其父母抚养的行为具有委托抚养的性质,且基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祖父母抚养孙子女是基于一种亲权,虽然在抚养过程中花费了一些费用,但抚养孙子女的同时,祖父母相应获取了一种亲权权益,这种利益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首先需要满足孙子未成年,其次其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经济能力,再者需要祖父母有经济能力。也即在一般情况下,祖父母是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但是此种情形涉及到身份关系,故而在生活中,也是就未难以断定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回复不予分割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回复不予分割可以吗?法院可以回复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可以,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

·离婚的含义
      离婚的含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精神病患者能够结婚生子吗
      一、精神病患者能够结婚生子吗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失去正常理智,思维混乱,生活不能自理,一般不宜结婚生孩子。但是,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精神病患者,......

·重婚罪三十年要坐牢吗赔偿多少钱?
      一、重婚罪三十年要坐牢吗赔偿多少钱?要坐牢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一、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1、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拿了结婚证,婚姻就是有效的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只要符合无效婚姻的情形,法院就会判决为婚姻无效。那么,法定......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六个月后判刑,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通报家属情况,缓解当事人的焦灼情绪。可以帮助当事人......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协商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裁决。那么第二次婚姻离婚时的财产......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

·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是什么
      彩礼这几年在我国其实是比较流行的,一般在男女结婚之前由男方支付一定财物给女方作为结婚彩礼,但这并不是法律中要求的结婚必须的,因此当事人之间可......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

·双方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
      一、双方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