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轿车超载一人怎么处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轿车超载一人怎么处罚
  
  私家车超载一人扣2分,罚款两百元。载客汽车超载一人扣6分。
  
  二、超载的处罚
  
  《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六十一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五)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这是关于客运、货运机动车超载处罚的规定。
  
  三、机动车扣分细则
  
  1、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2、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①不系安全带;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④开车打电话;
  
  ⑤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3、以下9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4、以下4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5、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超载在道路上是很常见的现象,超载会使驾驶更困难,更容易发生交通肇事,虽然会有处罚的规定,但很多司机是视而不见。为了对生命的负责,我们建议远离超载。还应该去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交通肇事在什么情形下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在什么情形下构成犯罪一、交通肇事在什么情形下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

·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
      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一、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韧带损伤属于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2、在交警处理阶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证的更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地方办理: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在醉酒状态下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意识,在这种状态下开车就会
      在醉酒状态下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意识,在这种状态下开车就会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引起的,可以说醉驾的危......

·派出所拘留多久才移文交检察院
      派出所拘留多久才移文交检察院刑事拘留多少天和把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没有直接联系的,刑事案件一般是在侦查终结后才会移送至检察院的。二、刑事拘留的......

·车辆误工费诉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车辆误工费诉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起诉状范本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

·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一、划痕险跟车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划痕险是车身油漆单独受损,一般为利器刮痕,如钥匙。如果车辆有碰的凹痕则用......

·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损失?
      交警对事故现场勘察完毕后,会在十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里面划清了事故责任。有时候,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一定过错。车主购买交强险,首先保......

·2023年车祸至人死亡怎么赔偿
      车祸至人死亡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赔偿以下项目: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