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三种抗辩权的形式分别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有具体的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合同法抗辩权法条中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的规定是什么?
  
  一、概念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债务人(被告)行使抗辩权时,法院是作债权人(原告)败诉判决抑或是同时履行判决如以败诉判决,原告则须先为给付后再为自己的抗辩权起诉;而以同时履行判决,则可以使一次判决即达实体法设此权利的目的,
  
  比如,双方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方未交货之前,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在对方未全部交付货物的时,另一方有权拒绝交付其余货款。但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的义务应当是相当的,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未履行附随义务为由不履行合同主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是一种权利保障,尤其是发现对方履行合同缺乏诚意时,可以拒绝履行。
  
  但是,同时履行是有极大弊端的。事实的履行上总是有先有后,绝对的同时是难以实现的。尤其是双方当事人极不信任的情况下约定同时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会因为履行时间问题严重扯皮。
  
  因此,双方在合同中最好约定相互义务的履行的时间顺序,以免为日后埋下纠纷的种子。
  
  二、形式条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5)适用范围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
  
  三、执行方式
  
  1、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2、受领迟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3、部分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4、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我们可以知道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定的,主要是概念规定,形式条件以及执行方式。在履行抗辩权时一定要注意保障自己的权利,并且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做到使合同是合法的。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双方签署合同后应该按照约定尽自己的义务,没有特殊情况发生,不得违约。可总有些人在合......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什么?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什么?一、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什么?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合同是无效,他所涉......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

·哺乳期合同到期默认顺延还是需要补签合同
      哺乳期合同到期默认顺延还是需要补签合同一、哺乳期合同到期默认顺延还是需要补签合同劳动合同默认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劳动......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法上对合同的签订是有明确流程规定的,尤其是租赁合同还涉及到租赁物品使用损害赔偿等......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有可能合同会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是无效......

·家庭简单装修合同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简单装修合同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家庭简单装修合同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主要是要写明要装修的房屋地址,房屋规格,是......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造成了损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是......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保险合同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一、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

·合同诈骗罪怎样量刑
      说到合同诈骗罪怎样量刑的问题,就不得不提相关法律中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了。但这个时候,除了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外,还要充分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

·合同违约诉讼费是多少钱?
      合同违约诉讼费是多少钱?合同违约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