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补正材料期限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们时常会在工作中受伤,这就称为工伤,工伤有轻到严重的。在工地里作业的劳动者接触工伤这个概念的频率比其他劳动者要高,工伤认定补正材料期限这个问题让人很头痛,因为您都不清楚工伤相应的法律知识。下面就为您讲解一下有关工伤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解决您所疑惑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补证材料期限是多久?
  
  1、工伤认定补证材料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你只要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就可以的,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
  
  2、《工伤认定办法》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与材料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书面报告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由此可见,工伤认定补正材料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就得以解决。在工伤认定之前我们需要把上文的十三个材料先准备齐全,以便认定时所需,这样我们就不用补正材料让认定时间大大增加了。值得一提是,法律上是没有明确工伤认定补正材料的期限,尽量在受伤起的一年内办理。以上便是有关工伤的法律内容。
  
  


·重庆市工伤鉴定10级怎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导致职工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残疾,甚至对日常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此时工伤赔偿是否公正合理就显......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适用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提交手续: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手续:1、工人档案能全面反映工人工作履历的手续;2、......

·一、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
      一、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有哪些规定第59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

·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刑事抗诉案件庭审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上班过程中被撞算不算工伤
      上班过程中被撞算不算工伤?上班过程中被撞不一定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而关于工资的支付,分为了支付流程与支付条件。那到底企业工资支付的流......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吗?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吗?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这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

·人防工程混凝土含量是多少
      人防工程混凝土含量是多少?人防工程由于其建设要求,在修建过程中会用到大量钢筋混凝土。因为人防工程非常重要,所以其建造也要遵循相应标准。在工......

·企业经营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时对企业的
      企业经营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时对企业的经营范围也一并做出了限度。随着企业经营的扩大发展或者是变更,企业的经营范围会有所......

·企业职工加班工资核算是如何计算的
      企业职工加班工资核算是如何计算的一、企业职工加班工资核算是如何计算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