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一般是指你干的是主体是什么,承包范围一般是指你干的具体的工作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说明他们两者的区别。
  
  
  一、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
  
  相对而言,工程内容要比工程范围具体的多。如果不是严格界定,通常指的是一个意思。
  
  比如,我们可以这样讲:“这项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不包括内部装修”。这是讲的工程范围。更多的是以分部工程进行划分的。
  
  如果说包括什么工作内容,则我们这样讲:“混凝土工程、砌体、屋面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等内容”更多的是从工艺角度进行阐述。
  
  二、施工单位不同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也不同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8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4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中型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二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能够明确的认识到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当有企业承担某一工程,要认识到自己的工程的承包范围和承包的内容。明白自己的要干的主体范围,然后了解自己主要的工作内容,明确自己的主要责任,执行自己的必要责任。
  
  


·关于雇佣童工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愿依法雇佣劳动者,因为既要保证劳动者的工资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还要缴纳社保,这些开支都是很大的。因此,有些......

·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书是申请劳动赔偿的必要文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申请工......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明确要求单位提出申请的时效为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但对于劳动者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却另有规定。那实践中,如......

·店面销售劣质药品工商罚款依据是什么?
      一、店面销售劣质药品工商罚款依据是什么?店面销售劣质药品工商罚款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变化,劳动合同法作为您都很关注的法律,它的变化牵动着无数劳动者的心,最近,劳动......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没工作的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人才市场对于档案保管期限我国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限要如何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

·一、公务员选调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务员选调生可以随时辞职吗?1、选调生是可以辞职的。在服务期内辞职的选调生,要跟当初选调你的那一级组织部门说明辞职情况的,找个正当的理由......

·在工作期间
      在工作期间,员工出现个头疼脑热其实很正常,当然也有那种一下病情就很严重的情况,此时自然需要尽快的就医治疗才行。不过员工应生病而向用人单位请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