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如果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可以在离婚时,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争取把子女的抚养权握在自己手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若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三、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如果到万不得已,离婚的时候,由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该另行起诉,因为这与原有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案件。如果需要详细的了解这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相关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1、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是子女最近的直系长辈亲属,且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管教的义务,所以,《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

·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应作出妥善的处置,以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如果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归属女方,那么男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23年新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新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新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的赔偿标准是315.94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

·结婚证丢失了怎样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丢失了怎样办理离婚登记一、结婚证丢失了怎样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

·欺诈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离婚办理手续时,手续齐全,并且没有违法法定程序的情形,即使出于欺诈,仍然会被认定为有效的离婚。因为离婚属于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具有社......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离婚不用找律师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离婚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离婚,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有的人为了更好的处理离婚事情,选择找律师来帮助自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在现代这个社会,社会抚养费想必您都不陌生,尤其是被征收过社会抚养费的家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政府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但是许......

·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没有不判离婚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不一定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条?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