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当劳动关系到期的时候,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就必须要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书应该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书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续签书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续签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原劳动合同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续签书注意事项
  
  (一)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续签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是原劳动合同的双方,否则将产生新的劳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的续订。
  
  2、续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基本上与原来的劳动合同一致,主要系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当然若其他内容也发生变化者,同样属于劳动合同的续订。
  
  3、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经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但是续签劳动合同协调一致例外是,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
  
  首先,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了解劳动者的意愿。对有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劳动者,应及时协商续签事宜。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三)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问题
  
  1、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交给了劳动者,一旦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①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
  
  ②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等
  
  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做好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再通知劳动者走人,则容易产生纠纷。
  
  4、与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职工、外籍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8年。其次,对于外国人在我国就业者,用人单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不应超过其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5、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1至6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职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书的资料。劳动续签是为了避免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给社会带来混乱,将劳动用工关系稳定住。书写劳动合同续签书的时候关于时间以及约定都需要注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还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者自为企业提供劳动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非常重要,在特殊情况下,一些劳动者和两个以上单位保持了劳动关系,这种双重......

·一、在试用期辞退什么补偿吗?
      一、在试用期辞退什么补偿吗?在试用期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具体双方可以协商,劳动合同一般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大多数是整年,但不是必须是整年。二、劳动合......

·劳动加班工资该怎么算?
      劳动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虽然比较常见的是标准工时制度,也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也是存在其他的工时制度的,就包括综合工时制、计件工资制度等等。然而......

·辞退员工补偿金要签字吗
      辞退员工补偿金要签字吗?是要员工签字确认的,只有双方签字确认了,解除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女职工哺乳期顺延原劳动合同
      女职工哺乳期顺延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

·在元旦哪天加班三倍工资
      元旦哪天加班三倍工资元旦放假期间,元旦当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否应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工作期间不负责,不称职,那么其可能面临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的风险。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辞退劳动者的,是否应该给与补偿?下面就......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一个好的、质量过硬的建筑工程的诞生,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在建筑工程建设初期,建筑方与施工单位会预留一部......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考虑好后,确要辞职,请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