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财产分割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夫妻往往都会把房产给自己的孩子,那么,把房产公证给女儿这个行为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个难题。
  一、父母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给女儿的,这个时候,夫妻可以办理一个赠与的公证文书,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二、办理房产公证应注意什么问题
  
  1、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件、义务。遇到这种情况时,公证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真实目的,防止当事人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或政策,而明赠暗买。
  2、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对房产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自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或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房产的赠与才能对抗第三人。
  3、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合同法规定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三、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公证既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还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夫妻离婚时,是可以把双方名下的房产送给自己的孩子的,这是一种赠与行为,不过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只是经过公证的行为,法律效力会更高。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你可以登陆网站的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房产按什么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让一些夫妻面临离婚的问题,离婚也难免会遇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而如果对房产归属有纠纷的可以选择将房产进行评估再均分给......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法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

·购买新房一般是指购买那种尚未无人居住使用,新修建开盘销售的商
      购买新房一般是指购买那种尚未无人居住使用,新修建开盘销售的商品房,对于这样的房产由于之前所有权在开发商手里,而在购买之后就需要先办理房产证,......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各取所需。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双方会签订一......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具体贷款时规定的公积金交纳时间,是根据不同的城市来界定的。就北京来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连续足额缴存......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住改非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三种......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在贵阳买房子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在贵阳买房子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

·如何做婚前房子的公证?
      如何做婚前房子的公证?办理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据了解,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询房产公证具体事项,客观地讲,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