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对夫妻离婚时,只有将所有的债务都处理清楚,离婚夫妻之间才能真正的如他们所愿,即二人从此不再有任何牵连。那具体而言,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婚前债务认定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上述的介绍,我们知道婚前债务一般都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对于这部分债务通常是由夫妻个人承担清偿责任的。而究竟哪些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呢?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欠钱不还去单位闹单位会怎么处理
      对方欠钱不还,去欠款人单位闹,是犯法的,单位可能会报警处理。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利息是有限制的,利息多了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究竟是多少呢?在向他人借......

·如何讨债不违法
      要想合法讨债,可通过下列方法进行:1、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

·借钱的时候借条怎么样写是永久的
      借钱的时候借条怎么样写是永久的?借条时效最长是20年,不可能永久有效的,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一、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

·债务人不还钱这么办?
      债务人不还钱这么办?一、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式的金融业务模式,和我们以往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它通过互联网网络的先进科技技术使得金融行业在安全性,资金融通等方面更加完善......

·欠银行贷款已经立案侦查怎么办
      欠银行贷款已经立案侦查怎么办一、欠银行贷款已经立案侦查怎么办?被告方应该想办法积极偿还银行的贷款,欠贷纠纷如果属于刑事自诉类的案件,要争取......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从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由申请人提供线索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一些申请人在纠纷发生前就与债务人认识,甚......

·公司逃避债务的方法有几种
      公司逃避债务的方法有几种现实中,不仅有个人逃避债务的情况,公司逃避债务也是屡见不鲜的。但公司毕竟与个人不同,想要逃避债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一、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