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不同,其中就包括造成对方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情况,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故意伤害行为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构成犯罪?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1、轻伤自诉公诉案件有时公安机关会同意撤案
  
  2、故意伤害人身体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刑事拘留般14天长致37天
  
  4、拘役长单处6月数罪并罚1年
  
  5、赔偿按照损失赔偿管谁支付都算赔偿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若赔偿能否被判缓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人身体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上十年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暂缓量刑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三条件:
  
  1、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判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具有下列情形之:
  
  ①过失犯罪;
  
  ②犯罪有自首、立功表现;
  
  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
  
  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
  
  ⑤赔偿被害者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
  
  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
  
  3、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上治安处罚司法鉴定轻伤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方有明显过错则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满足上条件有能被判处缓刑。
  
  答案是肯定的,因此这样的情况其实已经满足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此时构成犯罪的,当然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相对来讲也是比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有机会被同时宣告缓刑。
  
  


·实践中要怎样才可以判缓刑
      罪犯若想要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么在诉讼过程中最好就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缓刑辩护为好。不过此时也需要罪犯实际满足了缓刑条件才可......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因为矛盾或者纠纷伤害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伤害他人又分为过失和故意,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出于故意的话,那么一般就......

·贵阳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为了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的应用,我国还专门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每个地方的量刑标准都......

·最高院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院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刑法中的时效有着怎么样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使法律保持有效的作用,以及审查相关部门能够最大程度处理案件,特别是刑法这一大法,在追诉的时候是有时效限制的。在这个时效内追诉,提供......

·抢劫罪的当场性怎么认定?
      抢劫罪是常见的刑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罪是侵犯复杂客体的犯罪类型,对于人身和财产权益都可能受到侵害。对于抢劫罪,在认定的时候,关于当场性......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根据《居民身百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