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私生子是指男女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私生子不仅受到社会某些人的歧视,甚至受到了父母的不公平待遇,有些父母不给私生子抚养费。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私生子的抚养费怎么给?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看看下文就知道了。一、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那么,首先要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抚养费!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亲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也必须要当作亲生的子女来对待,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私生子,说白了就是男女没有结婚的时候所生的孩子。但是,结婚不结婚,与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没有半点关系。因为私生子与父母之间也是血浓于水的关系,所以父母必须对私生子履行抚养义务。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剥夺。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答案已经不言自明了。任何私生子都有权得到抚养费,父母必须要给私生子抚养费。二、私生子的抚养费怎么给?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私生子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民法典》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实践中,要是父母分开了的话,也是要按照约定或规定支付未成年私生子一定的抚养费的。总之,任何父母都不能因为孩子是私生子就不给抚养费。如果父母铁石心肠,拒绝给私生子抚养费,那么私生子有权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起诉的过程中存在困难的话,可以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将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利!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判决离婚,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是由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判决结果之一。现实中,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那究竟可以......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

·我国是一个婚姻自由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婚姻自由的国家,对于感情破裂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起诉离婚。在离婚官司当中涉及了婚姻关系当中的多种内容。由于证据的缺乏或是自......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1、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有孩子离婚书怎么写
      在协议中写清楚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按月支付多少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女方:男方: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子,......

·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离婚后产生的离婚纠纷通常是由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而导致的,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夫妻双方可......

·一、离婚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么?
      一、离婚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么?一般是不需要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用于约定协议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协议书只要约定......

·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其实在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夫妻无法就离婚协商一致,所以才不能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下其中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通常一方......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故而需要在书写诉状后,交由人民法院审理。此时,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该如何按照离婚关于子女抚......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是否征税
      虽然目前我国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例是非常少的,但是为了保障国家赔偿是能够有法可依的,国家赔偿法就是非常重要的。从受害者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处,到其中......

·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