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著作权与邻接权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
  (1)权利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作者创作作品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或者是著作权合法的承受者,如作者的继承人。邻接权的主体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付出的不同于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
  (2)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权利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邻接权的内容因传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表演者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享有播放、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节目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对作品的修改权、出版物装帧形式的专有使用权。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能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5)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权保护期限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永远归作者所有以外,其余权利保护期限的计算兼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而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均采用发行起算法,即截止于表演发生后、首次出版或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邻接权虽然与著作权精密相恋,但是两者在主体、对象、内容以及保护期限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如果对于两者的区别上没有解释到,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对于商标很多人非常熟悉,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品牌的商标,主要作用就是一个品牌的象征,对于商品来说非常......

·商标续展大概需要多久?
      商标续展大概需要多久?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怎么投诉??一、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包括:1.字面侵权即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

·什么情况下涉及商标侵权
      什么情况下涉及商标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

·如果商标公众号侵权怎么办?
      如果商标公众号侵权怎么办?首先,如果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擅自把非互联网上的作品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这无疑是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

·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可否免责
      不能。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

·著作权可以用来做债务的担保吗?
      著作权可以用来做债务的担保吗?一、著作权是否可以作为债的担保?著作权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因为著作财产权的可转让性。著作权作为债的担保的......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一、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